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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消化性溃疡

妊娠合并消化性溃疡是怎么回事?

向您详细介绍妊娠合并消化性溃疡的病理病因,妊娠合并消化性溃疡主要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妊娠合并消化性溃疡病因 主要病因: 幽门螺杆菌(Hp)感染

  妊娠合并消化性溃疡疾病病因

一、发病原因:

  消化性溃疡的病因及发病机制较为复杂,迄今尚未明确。一般认为是由多种病因导致的疾病,可能是胃溃疡患者在长期致病因素的作用下使对胃、十二指肠黏膜有损害作用的侵袭因素与黏膜自身防御-修复因素之间失去平衡,当侵袭因素增强或防御/修复因素削弱时,导致慢性胃炎,使胃排空延缓累及并损害胃黏膜防御屏障的完整性。近十多年来的研究证明幽门螺旋杆菌(Hp)感染是消化性溃疡的主要病因,Hp感染改变了黏膜侵袭因素与防御因素之间的平衡,诱发了局部炎症和免疫反应,损害了这种平衡机制,并增加了促胃蛋白酶和胃酸的分泌,增强了侵袭因素,两者之间的协同作用造成了黏膜损害和溃疡形成。此外溃疡病的侵袭因素还有胃酸分泌增加、胃蛋白酶活性增强、药物作用,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非甾体抗炎药急性应激和长期精神紧张焦虑、情绪波动饮食不当等,均与溃疡病的发病有关。

  据袁育红等在中山医科大学发表的《妊娠期消化性溃疡的诊治》一文中提到:

  妊娠期消化性溃疡(PU)的发病率呼较低,PU患者一旦妊娠,症状会减轻甚至消失,其机理不清,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

  1.妊娠期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减少;

  2.妊娠期雌激素和孕酮增加,前者有细胞保护作用,后者能延缓酸性胃内容排入十二指肠;

  3.妊娠期组胺酶增加,使组胺灭活;

  4.胎盘可能产生有细胞保护作用的前列腺素;

  5.孕妇改善饮食、戒酒和心情舒畅。

  二、发病机制:

  妊娠期活跃性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比较少见,尤其发生出血及穿孔等并发症更为罕见。临床研究发现原有消化性溃疡症状的妇女,妊娠后大多数典型症状明显好转甚至消失;但在产后3个月有半数重新出现溃疡症状。产后2年几乎所有妇女溃疡病复发。Glark等报道300多例在溃疡症状出现后妊娠者,88%溃疡症状完全消失或明显减轻,其机制尚不完全清楚,可能与下列保护机制增强有关:

  1.妊娠期由于体内激素的影响,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减少;

  2.妊娠期组胺酶增加,使组胺灭活,减少胃酸分泌;

  3.妊娠期雌激素、孕激素增加,前者有细胞保护作用,后者能延缓酸性胃内容排入十二指肠,减少胃酸对十二指肠黏膜的损害;

  4.妊娠期前列腺素有细胞保护作用;

  5.孕妇在妊娠期一般工作轻松、心情舒畅、饮食改善并戒烟酒,减少了与溃疡病发病有关的致病因素的侵袭。

  Parof也曾指出,罹患消化性溃疡的妇女一旦妊娠,溃疡症状便减轻或消失,然而在妊娠晚期,则可能有严重的症状发作,甚至发生呕血。有作者曾推测妊娠晚期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致继发胃酸分泌增多,可使消化性溃疡病情恶化。分娩后女性性腺激素水平下降,特别在哺乳期,可致消化性溃疡病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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