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指肠溃疡何时复查
核心提示: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治疗后,一般需要定期复查,在病情得到控制,症状缓解后,建议每3-6个月复查一次,如果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出现复发或者新发的症状时,则需要及时复查。
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治疗后,一般需要定期复查,在病情得到控制,症状缓解后,建议每3-6个月复查一次,如果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出现复发或者新发的症状时,则需要及时复查。
1、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住院期间:如果十二指肠溃疡患者进行规范药物治疗后,病情好转,需要出院后定期到医院复查,明确十二指肠溃疡是否痊愈,以及有无幽门螺杆菌感染;
2、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出院后:建议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出院后1个月、3个月、6个月进行复查,如果没有明显异常,建议每3-6个月复查一次;
3、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根治术后:如果是根治性手术的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手术后没有出现复发,一般建议在术后0.5-1年进行复查,如果没有异常,可考虑痊愈后不进行复查;
4、其他情况:如果十二指肠溃疡患者进行胃大部分切除术或迷走神经切断术后,则需要在术后1年进行复查,如果没有异常,可考虑痊愈后不进行复查。
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复查时,需要注意检查前1个月内应禁止饮酒,检查前3天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吃辛辣、刺激、过冷、过热的食物,避免影响检查结果。此外,如果是进行无痛胃镜检查,还需要注意在检查前6-8小时不得进食、饮水,以免麻醉时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导致无法进行明确诊断。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