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甲减”不宜哺乳
核心提示:甲亢、甲减等患者血清中含有高浓度的抗甲状腺球蛋白抗菌素体和抗微粒体抗体。这些抗体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导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退。
常见的甲状腺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淋巴甲状腺炎(多有甲状腺功能减退)等,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不仅有甲状腺功能的异常,且有免疫功能的异常,血清中含有高浓度的抗甲状腺球蛋白抗菌素体和抗微粒体抗体。这些抗体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导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退。母亲产后由于免疫功能的变化,可使甲亢和甲减的病情加重。母乳具有浓缩碘的能力,通过乳汁,如甲减、慢性甲状腺腺炎,会影响乳汁向婴儿提供碘,导致婴儿碘的不足,发生甲状腺功能减退,而波及脑组织和骨骼的发育。因此这种情况,不宜母乳喂养。
患甲亢的病人,产后往往病情加重,需要加大抗甲状腺药物剂量,药物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的甲状腺功能,如他巴唑母乳中浓度高于血中浓度3倍,因此每日服用较大剂量时,也不宜哺乳。母亲服放射性131碘治疗,该药亦会通过乳汁,引起婴儿甲装腺功能减退。因此患此病的产妇不能喂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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