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诱发电位注意事项
1.仪器测试条件的标准化,患者的配合直接影响VEP的结果。
2.有时需用半侧刺激野,以达到诊断目的。
3.进行单眼VEP时,不受检眼的遮光必须严格,否则易得出错误结论。
4.检查时要求患者注视光球中央或屏幕中心的“+”字标记,避免眼球运动和眨眼。
视觉诱发电位指标解读结果
正常:
VEP除对视功能障碍可以进行定量评定外,对于各种视功能障碍的病变也有一定诊断和鉴别诊断的价值。虽然VEP是一种客观评定视功能的方法,但在法医学鉴定中应用还注意以下问题:(1)VEP属于皮层电位,精神状态对VEP的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测试中应保持被试者处于清醒、安静的状态。(2)对于P-VEP的测试结果判定,要特别注意被试者的注视程度,注视不良可以造成P-VEP的潜伏时间延长,波幅降低甚至消失,对此不要误认为视功能的障碍;(3)个别视野严重损伤的患者,虽然有时视力较好(0.1~0.3),但也可以造成VEP的无波,因此在分析VEP结果的同时要注意中心视功能和周边视功能情况。(4)视力低的患者其VEP、ERG不一定就会出现异常,这可以作为伪盲的一种鉴别手段,伪盲的VEP、ERG均正常。
异常:
1、视神经炎
视神经炎时表现为VEP潜伏期延长和波幅降低,通常波幅变异性较大,潜伏期变异性较小,视神经纤维受累侧眼VEP的P100延迟,平均峰潜伏期几乎延长30%,波幅减低50%,而未受累侧眼的VEP均正常。
2、其它视神经异常疾病
多种病因所致的视神经病理性受累,均可影响VEP。
在Leber遗传性视神经病中,可有VEP的异常,许多有严重视力受损的病人记录不到VEP,或表现为反应小、波形离散及延迟;在缺血性视神经病患者,可出现VEP的延迟,但波幅的降低通常更具特征性;中毒性弱视中VEP波幅明显减低,但潜伏期通常正常;青光眼患者的VEP常为潜伏期异常。
3、多发性硬化
VEP对确诊多发性硬化具有很高的诊断价值,这已得到大量研究的反复证实,阳性率通常可达70%—97%。
视觉诱发电位相关疾病
视觉诱发电位检查作用
视觉诱发电位可以诊断视觉通路上的病变,能客观、定量、定位地评价视功能障碍的类型和程度。VEP是目前视神经病变最敏感的客观检查方法,借此可以对临床诊断进行进一步确认。应用ERG和VEP,能准确反映病情,可以作为眼外伤鉴定的客观指标,在法医临床学中意义重大。结合眼科常规检查可以识别伪盲和明显夸大视功能障碍者。
视觉诱发电位检查过程
刺激
(1)受检者取坐位或斜坡卧位,在屏蔽室内进行。单眼刺激时非检查眼需用黑色眼罩遮光。
(2)电极放置:作用电极放在枕骨粗隆上2-3cm处(Oz),在进行双眼半视野刺激时,还需要在Oz左右(即脑电图10-20系统的O1、O2位置)放置电极,参考电极置前额部,地线接耳垂。导联连接使作用电极为正时波形向上。
(3)刺激方式:分闪光刺激和图形刺激两类,闪光刺激与ERG检查相同,图形刺激为大小可变的方格或条状明暗图形。
(4)影响反应大小的主要参数和刺激的空间频率(单位视角方格或条状光栅的数目、单位:周/度),刺激的重复率(单位时间图形变化的次数)以及图形的明暗对比度。
(5)放大器频率可选用0.1-200Hz,灵敏度2-5μV,记录时程200ms,叠加次数64-128次,叠加时须用自动排斥伪迹方式工作。 记录 记录电极置枕骨粗隆上5cm的中线Oz和由此点向外左右旁开5cm分别为O1、O2。参考电极置于前额Fz,滤波器带通1~100Hz,分析时间400ms,平均叠加200次,重复两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