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转移放疗几次
核心提示:乳腺癌患者进行放疗的次数与乳腺癌分期、病理类型等有关。Ⅰ期和Ⅱ期一般需要20-30次,Ⅲ期可能需要40-50次,而Ⅳ期则可能需要60多次。
乳腺癌患者进行放疗的次数与乳腺癌分期、病理类型等有关。Ⅰ期和Ⅱ期一般需要20-30次,Ⅲ期可能需要40-50次,而Ⅳ期则可能需要60多次。
1.Ⅰ期:若为单纯乳腺癌且肿瘤体积较小,则可以行单侧乳房放疗,通常情况下在20-30次即可。如果存在同侧腋窝淋巴结转移或双侧乳房肿块时,则需行全乳放疗,此时大约需要30次。对于部分有高危因素的Ⅰ期患者,如年龄较大、肿瘤接近切缘但未完全切除等情况,建议术后加用放疗。
2.Ⅱ期:此类患者的治疗以手术为主,包括保留乳房手术或者全乳房切除术,一般放疗次数在20-30次。
3.Ⅲ期:Ⅲ期乳腺癌患者常伴有骨髓异常及肺部转移的情况,因此放疗周期相对较长,约需40-50次。
4.Ⅳ期:Ⅳ期乳腺癌患者由于疾病发展严重,已经失去手术机会,只能通过放疗控制病情进展,延长生存时间,一般要放疗60多次。
乳腺癌是恶性肿瘤,早期发现后应积极进行根治性手术治疗,并配合化疗、内分泌治疗以及靶向药物治疗等方式综合治疗。另外,在放疗期间还要定期到医院复查,随时了解身体恢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