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的化疗原则
核心提示:肺结核的化疗原则是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使用药物,可采取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等药物进行治疗。
肺结核的化疗原则是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使用药物,可采取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链霉素等药物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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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福平
利福平能抑制细菌RNA合成,从而达到杀菌效果。本品适用于初治原发型及复治之各型肺结核。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异烟肼
异烟肼通过干扰细菌的核酸代谢过程来阻止其生长繁殖,进而起到抗结核杆菌的作用。异烟肼可用于多种类型的结核病患者,包括初治和复治以及耐药结核病患者。
3.吡嗪酰胺
吡嗪酰胺可阻断结核分枝杆菌的氧化还原反应,破坏菌体内活性物质,导致菌体死亡。对于非耐药结核病患者的治疗中,吡嗪酰胺是必不可少的一种药物。
4.乙胺丁醇
乙胺丁醇能够渗入细胞内干扰细菌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抑制结核杆菌的繁殖。本品主要用于敏感菌株所致的各种类型的新鲜结核病的治疗。
5.链霉素
链霉素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结核杆菌有高度的选择性抗菌作用,且杀菌力强。本品主要针对多重耐药结核病、广泛耐药结核病等严重结核病的治疗。
在使用上述药物时需监测肝肾功能,定期复查胸部X线检查以评估病情进展。患者应遵循医嘱完成整个疗程,不可随意停药以防耐药性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