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病

主要类型

遗传病的种类大致可分为四类:

1、 单基因病

  目前已经发现6500余种单基因病,主要是指一对等位基因的突变导致的疾病,分别由显性基因和隐性基因突变所致。所谓显性基因是指等位基因(一对同源染色体同位置上控制相对性状的基因)中只要其中之一发生了突变即可导致疾病的基因。隐性基因是指只有当一对等位基因同时发生了突变才能致病的基因。常见的单基因病包括血友病、白化病、红绿色盲等。

2、 多基因病:

  顾名思义,这类疾病涉及多个基因起作用,与单基因病不同的是这些基因没有显性和隐性的关系,每个基因只有微效累加的作用,因此同样的病不同的人由于可能涉及的致病基因数目上的不同,其病情严重程度、复发风险均可有明显的不同,且表现出家族聚集现象,如唇裂就有轻有重,有些人同时还伴有腭裂。值得注意的是多基因病除与遗传有关外,环境因素影响也相当大,故又称多因子病。很多常见病如哮喘、唇裂、精神分裂症、无脑儿、高血压、先天性心血管疾病、癫痫等均为多基因病。

3、 染色体病或染色体综合征:

  染色体病是指由染色体的数目或形态、结构异常引起的疾病。由于染色体病累及的基因数目较多,故症状通常很严重,累及多器官、多系统的畸变和功能改变,临床上常表现为发育不全、智力低下、多发畸形等。染色体病患者通常缺乏生活自理能力,部分患者在幼年即夭折。最常见的染色体病就是21三体(小儿唐氏综合征),13三体(Patau综合征),18三体(Edwards综合征)等,即唐氏筛查时进行风险筛查的染色体疾病。

4、 细胞质遗传病:

  细胞质遗传物质只存在于线粒体中,因而细胞质遗传病就是线粒体基因病,常见病例有神经肌肉衰弱。由于受精卵中的细胞质主要来源于卵细胞,因而细胞质遗传病取决于母本,表现为“母病子女全病”的特点。

遗传方式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一种性状或遗传病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其性质是显性的,这种遗传方式就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AD)。

  其特点为:

  ①遗传与性别无关,男女发病机会均等。

  ②患者双亲之一为患者,绝大多数为杂合子,纯合子极少见。双亲都未患病,子女一般不发病。/p>

  ③患者同胞中约有 1/2为患者,这在患者同胞数较多时明显。患者子代中约有 1/2为患者,而且每次生育都有1/2的可能生育一个患儿。如果双亲同为患者(杂合子),则子代中,将有3/4为患者,仅1/4为正常。

  ④每代都可出现患者,出现连续传递现象。

2、常染色体隐性遗传

  一种性状或遗传病基因位于常染色体上,其性质是隐性的,即在杂合状态下不能表现出相应症状,这种遗传方式就是常染色体隐性遗传。

  其特点为:

  ①患者双亲不发病而是肯定携带者。子女中出现患者、携带者、健康人的概率分别为 1/4、1/2和1/4。

  ②患者同胞中约有 1/4患病,且男女患病机会均等。患者表现型正常的同胞,有2/3的可能性为携带者,这种携带者又被称为可能携带者。

  ③患者子女中,一般不发病,不出现连续传递现象。多为散发或隔代遗传。

  ④近亲结婚时,子女中发病风险增加。

3、X连锁隐性遗传

  当致病基因位于 X染色体上,杂合时并不发病,称为X连锁隐性遗传(XR)。

  其特点为:

  ①男性患者远多于女性患者,而且致病基因频率越小,男女发病率差异越大,甚至极少见到女性患者。

  ②双亲无病,即父亲正常,母亲为携带者时,儿子有 1/2 机会患病;女儿无患病风险,但有 1/2 为携带者。

  ③由于交叉遗传,患者兄弟、姨表兄弟、舅父、外甥有患病风险。

4、 X连锁显性遗传

  当致病基因位于 X染色体上,且为显性,杂合时即发病,称为X连锁显性遗传(XD)

  其特点为:

  ①女性患者多于男性患者,约为 2:1,但女性患者的病情常较轻。

  ②患者双亲中一方患病,如果双亲都无病,则该患者来源于新生的突变。

  ③由于交叉遗传,男性患者的女儿全部患病,儿子都正常;女性患者的子女,将有 1/2发病。

  ④可见到连续几代中都有患者,即连续传递现象。

5、 Y连锁遗传

  当控制某种性状或疾病的基因位于 Y染色体上而随Y染色体传递的方式,称为Y连锁遗传。其特点是:具有Y连锁者均为男性,亲代男方致病基因仅传递给全部儿子,女儿全部正常,即只出现男传男现象,又称全男性遗传。Y连锁基因较少,大多与睾丸形成、性别分化有关。如性别决定区SRY,无精症基因AZF等。

定义

  指由遗传物质发生改变而引起的或者是由致病基因所控制的疾病。遗传病是指完全或部分由遗传因素决定的疾病,常为先天性的,也可后天发病。遗传病完全由遗传因素决定发病,并且出生一定时间后才发病,有时要经过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才能出现明显症状。有些遗传病需要遗传因素与环境因素共同作用才能发病。遗传病常在一个家族中有多人发病,为家族性的。

特点

1、遗传性

  患者携带的致病基因将会通过后代的繁衍而继续遗传下去,给人口素质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国外报道过一个典型的例子,在一个喀里卡克家族中,大马丁的上三代遗传素质是优良的,未发现有什么异常。后来大马丁与一个低能的子女结婚后,所生的小马丁以及其下四代482人中有143人低能,就是其余的339人,也是不良基因的携带者,而且还会继续向下扩散。而大马丁与另一智能正常的女子结婚后生下的五代496人,全部正常,无一低能。可见,遗传病具有很强的遗传性。

2、家族性

  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家庭就是一个著名的血友病家庭。在女王的后裔中,血友病患者屡见其人,并通过携带致病基因的女儿与其他皇族的联姻,将血友病传给了欧洲的一些皇族,由此出现了一系列的血友病患者和血友病基因携带者。这是这一家族的灾难性悲剧。

3、先天性

  大多数遗传病婴儿一来到人世,就已经是个遗传病的“老病号”了。少数遗传病的孩子出生时是正常的,但到一定的年龄时便会出现临床症状。如先天性肌紧张,一般在青春期发病;遗传性舞蹈症则要到30-40岁时才开出现临症状。尽管是出生后多年才发病,但祸根却是在精卵结合的瞬间就已种下。所以说遗传病都具有先天性。

4、终生性

  多数遗传病都很难治愈,具有终生性的特点。目前虽然可以采用一些措施,改善某些遗传病患者的临床症状或防止发病,如蚕豆病患者不接触蚕豆花粉,不吃蚕豆,也不服用有关药物,就可避免发病。但并未彻底根治致病基因,仍可通过生殖将有害基因传给下一代。现有技术还无法使异常的染色体或基因恢复正常,所以,有害基因将在患者体内终生存在。

5、发病率高

  由于医学的发展,由环境因素引起的传染病、感染性疾病和流行病在人群中的发病率逐渐降低,相比之下,遗传病的发病率则在逐渐升高。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加拿大蒙特利尔儿童医院1969-1970年1146名18岁以下患儿中,与遗传有关的疾病相对发病率高达30%。据统计,人群中大约1/3的人受遗传病所累,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因此,再也不能说遗传是罕见之症,而是威胁人类健康的一类重要疾病,要引起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