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

常见传染病的防治

1、流感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是一种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疾病。其主要通过空气中的飞沫、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或与被污染物品的接触传播。典型的临床症状是:急起高热、全身疼痛、显著乏力和轻度呼吸道症状。一般秋冬季节是其高发期,所引起的并发症和死亡现象非常严重。

  流感的主要预防措施包括:①勤洗手。②流感患者佩戴口罩,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②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③在流感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最好戴口罩。④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也可减少感染的机会或减轻流感症状。

  流感的治疗原则为:因地制宜,就地适当隔离患者、休息、多喝开水,房间多通风和消毒,对症治疗来减轻症状和控制细菌性继发性感染,发病早期(48小时之内)可服用抗流感病毒药物。严重患者如严重肺炎,呼吸极度困难,高烧不退等,需住院治疗。

2、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在夏秋季比较常见,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丘疱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致命性并发症。

  预防手足口病的关键是注意家庭及周围环境卫生,讲究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的食物;居室要经常通风;要勤晒衣被。流行期间不带孩子到人群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要避免接触患病儿童。流行期可每天晨起检查孩子皮肤(主要是手心、脚心)和口腔有没有异常,注意孩子体温的变化。

  手足口病如无并发症,预后一般良好,多在一周内痊愈。主要为对症治疗。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维生素B、C及抗病毒药物。此外,手足口病可合并心肌炎、脑炎、脑膜炎等病症,应及时复查。

3、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复杂、流行面广泛,发病率较高等特点。临床上主要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肝肿大及肝功能损害,部分病人可有黄疸和发热。有些患者出现荨麻疹、关节痛或上呼吸道症状。

  在我国,发病率最高的病毒性肝炎是乙肝。

  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的最有效措施,要按照0、1、6月龄免疫程序全程接种3针;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接种越早,效果越好;新生儿、婴幼儿、青少年以及成人高危人群是接种疫苗的优先人群。

  乙肝的治疗主要以抗病毒药物治疗为主。治疗的过程至少要两年以上时间,在开始治疗时,最好选用抗病毒能力强和耐药发生率低的药物。患者要保持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饮食上适量进食优质高蛋白,适当补充维生素,微量元素,不宜过多吃糖及高脂肪的食物,要戒酒。

4、肺结核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菌可能侵入人体全身各种器官,但主要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病。

  结核病的预防措施包括:①建立结核病监测网络,及时发现病人,积极彻底治疗,可迅速控制传染源。②及时接种卡介苗,新生儿出生时即接种,以后每5年补种,直至15岁。③活动期病人带口罩,不随地吐痰,保持室内通风,空气清洁。

  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对控制结核病起决定性作用,合理化疗可使病灶内细菌消灭,最终达到痊愈。休息与营养疗法仅起辅助作用。合理化疗是指对活动性结核病坚持早期、联用、适量、规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药物的原则。一旦发现和确诊后立即给药治疗;患者必须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方法,有规律地坚持治疗,不可随意更改方案或无故随意停药,亦不可随意间断用药;必须按照方案所定的疗程坚持治满疗程,短程化疗通常为6~9个月。

5、艾滋病

  艾滋病,全称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它是由艾滋病病毒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一种病死率极高的恶性传染病。HIV病毒侵入人体,能破坏人体的免疫系统,令感染者逐渐丧失对各种疾病的抵抗能力,最后导致死亡。目前还没有疫苗可以预防,也没有治愈这种疾病的有效药物或方法。

  治疗艾滋病最根本的方法就是使用高效抗逆转录病毒进行治疗,并且终生服药。治疗的机理是通过药物抑制艾滋病病毒的复制,保存和恢复免疫功能。目前国际上有30多种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国内有其中的12种。在治疗艾滋病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对其他各种病原进行抗感染治疗。

  艾滋病难以治愈,因此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是非常关键的。这些预防措施包括: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避免输入未经严格检查的血液制品、严禁注射毒品、不共用牙刷或剃须刀等用品。提倡婚前、孕前体检,对HIV阳性的孕妇需要进行母婴阻断等。

预防

  传染病流行必须同时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三个环节,只要切断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就可以阻止传染病的流行。预防传染病的各种措施,总结起来,都是针对于这三个环节。

1、控制传染源

  这是预防传染病的最有效方式。对于人类传染源的传染病,需要及时将病人或病源携带者妥善的安排在指定的隔离位置,暂时与人群隔离,积极进行治疗,护理,并对具有传染性的分泌物,排泄物和用具等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防止病原体向外扩散。然而,如果是未知传染源,特别是动物担任的传染源,由于其确定需要流行病学的因果推断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上得到充分的证据,有的时候并不是很容易得到确切结果,尤其是突发急性传染病发生时,想要短时间内锁定传染源更是困难。不过,一旦确定传染源后,需要及时采取高效的措施控制传染源,以保证传染源不会继续将病原体向易感人群播散。

2、切断传播途径

  对于通过消化道传染病、血液和体液传播的传染病,虫媒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等,切断传播途径是最为直接的预防方式。主要方式在于对于传播媒介阻断,消毒或扑杀。如对于污染了病原体的食物或饮水要进行丢弃或消毒处理,对于污染了病原体的房间或用具要进行充分的消毒,对于一次性的医疗用品在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消毒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在虫媒传染病传播季节采取防蚊防虫措施等。同时,对于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干预手段也是极为必要的,如促进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对使用针具进行消毒,对会发生高危性行为的人群进行安全套使用的宣传教育等。

3、保护易感人群

  保护易感人群也是传染病预防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往往是较为容易实现的预防方法。对于已经有预防性疫苗的传染病,给易感人群接种疫苗是最为保险的方法,如婴儿在出生后进行的计划免疫,对于传染科医生,护士,从事传染性疾病研究的科研人员和从事禽类养殖工作的人员等接种相应的疫苗。对于没有预防性疫苗的传染病,对于易感人群的保护可以采取改善营养,加强锻炼等提高机体非特异性免疫力的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对易感人群的暂时隔离。

  在日常生活中,想要预防传染病,不被感染,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病能力。

  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对传染病的抵抗力。

  按规定进行预防接种,提高免疫力。

  搞好环境卫生,消灭传播疾病的蚊、蝇、鼠、蟑螂等害虫。

  在流行期间,少吃容易感染的动物性食品,比如鸡肉,还有一些易受感染的猪肉等等。

  定期给房间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各级医疗、防疫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

1、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2、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3、报告流程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一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第二条: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第三条: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疫情网络直报,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和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通过疫情网络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第四条: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检诊。

  第五条: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第六条: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第七条: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第八条: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