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应证
(1)DIC:大部分急性DIC早期病人,特别是高凝状态的病人,多以肝素治疗为主;溶栓疗法仅适用于DIC的晚期或DIC痊愈后伴有后遗症的病人。
(2)血栓形成:深部静脉血栓形成、周围性动脉血栓形成、脑血管血栓形成等,抗凝和溶栓合并应用有一定疗效。
(3)血栓栓塞:脱落的栓子均有可能引起急性血管栓塞,常见的有肺栓塞、脑栓塞、脾栓塞、肾动脉栓塞、肠系膜动脉栓塞等,通常以溶栓疗法为主,抗凝疗法为辅。
(4)心脏病:如心肌梗死以往以肝素治疗为主,近来主张在梗死的早期,可用溶栓药物作冠状动脉灌注治疗,有更高的疗效。心脏瓣膜病变、体外循环、心脏直视手术、动脉修补、冠状动脉旁路移植等,可用抗凝(口服抗凝药)和抗血小板疗法,以预防术后发生血栓形成。
(5)急性肾炎:目前尚无满意疗效,应用抗凝剂和抗血小板联合治疗,可有一些效果。
(6)恶性肿瘤:释放组织凝血活酶有导致血栓形成的危险性,抗凝疗法对某些恶性肿瘤病人有预防转移的趋势,通常用口服抗凝剂治疗。
2.禁忌证
(1)肝素和抗凝血酶Ⅲ:出血性疾病或出血倾向、大型手术后创面止血不良、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肝素样物质增多等。
(2)口服抗凝药:凝血障碍、高血压伴视网膜病变、出血性脑病及近期颅脑外伤及手术,严重肝病、妊娠分娩后等。
(3)抗血小板疗法:活动性溃疡、活动性肺结核及伴空洞形成,血小板功能障碍、凝血障碍等。
(4)溶栓疗法:出血性脑病、内脏有出血性损伤、术后创面止血不良,活动性溃疡、妊娠、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凝血障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