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斜计

  在暗室内进行。调整隐斜计之水平、高度及瞳距(视远及视近应区别),使被检者双对准隐斜计视孔。嘱被检查者向前平视。检查时,远距离目标光点(直径1cm)置于5m处,近距离目标光点置于33cm处。先作远距离检查,有无隐斜及融合力情况,后作近距离检查,有屈光不正者应裸眼及戴眼镜分别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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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基本信息 注意事项 指标结果解读 相关疾病 检查作用 检查过程
  • 检查部位:
  • 科室: 五官科
  • 空腹检查:
  • 指标解读:
    正 常
    异 常
  • 相关疾病: 外隐斜 [更多]

隐斜计注意事项

  用史氏测定器不足以矫正时,可用旋转三棱镜代替,即将旋转三棱镜放在患者右眼前,检查内外隐斜时,旋钮放在上方(90°),并将指针调到“0”度附近,玻璃杆镜片水平置于左眼前,转动旋钮到被检者所视垂直光线通过光点为止,此时指针向颞侧为内隐斜,向鼻侧为外隐斜,所指数字即为隐斜度数。检查上隐斜时,将旋转三棱镜的旋钮放于外方(180°),并将指针调到“0”度附近,玻璃杆镜片改垂直向,然后转动旋钮至被检者所视的水平光线通过光点为止,此时指针向上方为左眼上隐斜,指向下方为右眼上隐斜,所指数字即为隐斜度数。

隐斜计指标解读结果

正常:
暂无相关资料

异常:
暂无相关资料

隐斜计相关疾病

隐斜计检查作用

用于斜视或屈光不正人群的诊断。调整隐斜计之水平、高度及瞳距(视远及视近应区别),使被检者双眼对准隐斜计视孔。嘱被检查者向前平视。检查时,远距离目标光点(直径1cm)置于5m处,近距离目标光点置于33cm处。先作远距离检查,有无隐斜及融合力情况,后作近距离检查,有屈光不正者应裸眼及戴眼镜分别检查。

隐斜计检查过程

1在暗室内进行。调整隐斜计之水平、高度及瞳距(视远及视近应区别),使被检者双眼对准隐斜计视孔。嘱被检查者向前平视。

2检查时,远距离目标光点(直径1cm)置于5m处,近距离目标光点置于33cm处。先作远距离检查,有无隐斜及融合力情况,后作近距离检查,有屈光不正者应裸眼及戴眼镜分别检查。

3隐斜计操作法:检查内外隐斜时,将玻璃杆镜片水平放在被检查左眼之前,将史氏(Sterens)测定器左侧指针对至“0”位附近,然后旋转小柄,使被检查者所视之垂直光线通过光点为止。此时观察指针之刻度,如恰为“0”,说明无内外隐斜,如指针在“0”度上方为内隐斜(E.S.);在下方为外隐斜(E.X)。指针所指数字即隐斜的度数(三棱镜屈光度)。